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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轮船为何未能按时?

下面我将从原因、影响、应对措施和责任划分四个方面,为您详细解析这个问题。


为什么外国轮船会未能按时?

导致轮船延误的原因多种多样,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:

外国轮船为何未能按时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不可抗力 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被接受的理由,指超出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。

  • 极端天气: 台风、飓风、大雾、暴雪等导致港口关闭、航道禁航。
  • 港口拥堵: 目的港或出发港因罢工、节假日、设备故障(如起重机故障)等原因导致作业效率低下,船只无法按时靠泊或离港。
  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: 如新冠疫情,导致港口检疫程序复杂、人力短缺。
  • 战争、政治动荡或恐怖袭击: 影响航线安全,船只被迫绕行或暂停服务。

船公司运营问题

  • 运力不足/航线调整: 船公司为了优化成本,可能会临时取消或合并航次,或者将船只调配到更繁忙的航线。
  • 船舶机械故障: 船只在航行中发生故障,需要进港维修,导致后续航次延误。
  • 船员问题: 船员健康问题、换班困难或短缺,也可能导致船只无法按时起航。

人为操作或流程问题

  • 单证问题: 出口商提供的提单、报关文件等有误或不完整,导致清关延误,进而影响装船。
  • 码头操作失误: 码头装卸效率低下、货物堆放混乱、信息传递错误等。
  • 中转衔接问题: 在中转港,第一程船和第二程船的衔接出现问题,导致货物滞留。

延误会带来什么影响?

轮船延误的影响是系统性的,波及整个供应链。

外国轮船为何未能按时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对出口商(卖方)的影响

  • 交货延迟: 无法在信用证规定的“最迟装运日”(Latest Date of Shipment)前完成装船,导致无法按时提交银行议付单据。
  • 额外成本: 产生滞港费、仓储费、集装箱超期使用费(滞箱费)等。
  • 客户关系受损: 影响与进口商的合作关系,可能面临进口商的索赔、罚款甚至订单取消。
  • 信用证风险: 如果信用证即将过期,延期装船将导致单据不符点,无法顺利收汇。

对进口商(买方)的影响

  • 生产/销售计划被打乱: 原材料无法按时到厂,影响生产计划;成品无法按时上架,影响销售和市场推广。
  • 承担额外成本: 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、空运费(如果货物非常紧急)或违约金给下游客户。
  • 承担市场风险: 如果是季节性商品(如圣诞节礼品),延误可能导致错过销售旺季,造成巨大损失。

对物流公司和货代的影响

  • 操作成本增加: 需要处理客户的投诉、查询和索赔,并协调各方解决问题。
  • 信誉风险: 频繁的延误会损害货代作为服务提供者的信誉。

应该如何应对?

面对轮船延误,关键在于及时沟通、积极应对、保留证据

外国轮船为何未能按时?-图3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立即行动,获取准确信息

  • 联系货代/船公司: 第一时间联系你的货运代理或船公司,询问延误的具体原因、预计的新到港时间/离港时间,这是所有后续行动的基础。
  • 核实信息: 不要只听一面之词,可以通过港口官网、航运数据网站(如MarineTraffic)等渠道交叉验证信息。

内部评估与决策

  • 评估影响: 根据新的预计时间,评估对生产、销售、合同履约的影响有多大。
  • 分析合同条款:
    • 信用证: 检查信用证是否有“装运期延展条款”(Latest Date of Shipment Extension Clause),如果有,可以凭船公司出具的“延误证明”向银行申请展期。
    • 贸易合同: 查看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、交货延迟的条款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  • 制定备选方案:
    • 是否接受新船期? 如果延误时间不长,且对后续影响不大,可以接受新的船期。
    • 是否改港/转船? 如果目的港拥堵严重,可以考虑改到附近港口,再通过陆运输送。
    • 是否空运? 如果货物价值高、时间非常紧急,可以考虑支付额外费用改为空运,但这通常是最后的选择。

与客户(贸易伙伴)沟通

  • 主动、及时通知: 一旦确认延误,立即通知你的客户(进口商或出口商),隐瞒只会让情况更糟。
  • 提供证据: 向客户提供船公司出具的“延误证明”或“航行变更通知”作为依据。
  • 共同协商解决方案: 与客户一起商讨对策,例如是否接受新的交货期、是否需要修改合同、如何分担额外费用等,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。

保留所有证据

  • 书面记录: 保存与货代、船公司、客户的所有邮件、聊天记录。
  • 官方文件: 妥善保管船公司的延误证明、港口的作业记录、产生的额外费用账单等,这些文件是未来可能进行索赔的重要依据。

责任划分与费用承担

这是最核心的问题,费用由谁承担,主要看延误的原因合同约定

  • 因不可抗力(如天气)导致的延误:

    • 责任方: 通常无法归咎于任何一方,属于不可抗力。
    • 费用承担: 产生的滞期费、滞箱费通常由发货人(出口商)承担,因为这些费用是在装货港或堆场产生的,而目的港的仓储费通常由收货人(进口商)承担,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,共同分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其他损失。
  • 因船公司自身运营问题(如机械故障、航线调整)导致的延误:

    • 责任方: 船公司
    • 费用承担: 船公司对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负有责任,产生的滞期费、滞箱费、目的港仓储费等,如果能够证明是船公司的责任,发货人或收货人可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进行索赔,但实际操作中,索赔过程可能比较漫长和复杂。
  • 因发货人(出口商)原因导致的延误:

    • 责任方: 发货人(出口商)
    • 费用承担: 如果是因为出口商未能按时备货、文件有误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装船,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(如改船费、亏舱费等)和给进口商造成的损失,都应由出口商承担。

外国轮船未能按时是国际贸易中的常态,面对这种情况,保持冷静,迅速与各方沟通,查明原因,并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,与合作伙伴共同寻找解决方案,是处理问题的关键,保留好所有书面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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