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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轮船公司是否真的破产了?

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和新闻报道,东方轮船公司(Eastern Shipping Company)已经破产,并且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

以下是关于此事的关键信息梳理:

东方轮船公司是否真的破产了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破产主体和原因

  • 主体:上海长航船舶运输有限公司(通常被称为“东方轮船公司”)。
  • 原因:公司长期经营不善,导致严重资不抵债,无法清偿到期债务,根据其破产管理人发布的公告,公司自成立以来,持续亏损,最终走到了破产清算这一步。

破产时间线

  • 2025年8月: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(简称“上海三中院”)裁定受理了上海长航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。
  • 2025年9月:上海三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的管理人,负责处理破产清算的全部事宜。
  • 2025年10月起:破产管理人多次在官方渠道发布《债权申报公告》,通知所有债权人(包括但不限于货主、船东、金融机构等)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。
  • 2025年至今:破产清算工作仍在进行中,管理人正在清理公司资产、确认债权,并处理与公司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
破产带来的影响

东方轮船公司的破产对其自身、员工以及相关业务伙伴都产生了重大影响:

  • 公司停止运营:作为一家航运公司,其所有船舶业务均已停止。
  • 员工安置: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将依法终止或解除,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。
  • 债权人利益受损:所有与该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,都需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来寻求可能的清偿,但由于公司资不抵债,绝大多数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偿还。
  • 市场影响:作为曾经有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,其退出市场也反映了国内航运业,尤其是内贸航运市场的激烈竞争和经营压力。

是的,东方轮船公司(上海长航船舶运输有限公司)已经正式破产,目前正处于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主导下的清算阶段。

如果您是债权人,请务必关注管理人发布的官方公告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债权申报,如果您是货主或有其他业务往来,建议尽快联系破产管理人了解具体情况,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东方轮船公司是否真的破产了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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