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在航行或停泊过程中,抛锚是一项常见的操作,而抛锚信号的显示则是确保船舶安全、维护海上交通秩序的重要环节,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(COLREGs)以及各国的海事法规,船舶抛锚时需要通过特定的视觉信号、声响信号和灯光信号来向周围船舶表明自身状态,避免碰撞风险,这些信号的规范显示不仅体现了船舶驾驶员的专业素养,更是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措施。
从视觉信号来看,船舶抛锚时最直观的标志是锚球,根据国际规则,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在锚泊时,应在船首最易见处垂直悬挂一个黑色球体;长度大于或等于50米的船舶,则需悬挂两个黑色球体,上下垂直排列,球体间距应不小于2米,锚球的作用是向周围船舶明确传达“本船正在锚泊,无法自由移动”的信息,尤其是在能见度受限或夜间航行时,锚球的悬挂能让其他船舶提前识别船舶状态,采取避让措施,如果船舶在锚泊期间进行装卸作业、过驳货物或其他可能影响船舶操纵能力的活动,还应在锚球信号旁边悬挂“作业信号”(如三个垂直红色球体),以进一步表明船舶的特殊状态。

灯光信号是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时船舶抛锚的主要通信方式,根据规则,锚泊船舶应显示一盏环照白灯,该灯光应在船首或船尾最易见处显示,高度不低于船宽的1/3,且不小于2米,对于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,可只显示一盏环照白灯;长度大于或等于50米的船舶,除船首或船尾的白灯外,还应在船尾或船首另加一盏环照白灯,以增强信号的可视性,如果船舶在锚泊期间长度超过100米,还应在船中前后分段显示白灯,确保信号覆盖范围更广,在特殊情况下,如船舶在狭水道、航道或锚地抛锚,可能还需配合显示红绿舷灯及桅灯,以表明船舶的航行方向和状态,避免与其他船舶产生误解。
声响信号同样是抛锚信号的重要组成部分,尤其在能见度不良时,声音信号能有效弥补视觉信号的不足,根据规则,锚泊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应立即发出锚泊信号:每隔不超过1分钟鸣钟约1秒钟,如果船舶长度小于100米,可改为急敲钟声;还应在钟声后或钟声间歇加发一响清晰的锣声或号笛声,以增强信号的辨识度,对于长度大于等于100米的船舶,除钟声和锣声外,还应在船尾发出一响号笛声,表明船舶的尾部位置,声响信号的节奏和时长必须严格规范,例如急敲钟声应快速连续敲击3下以上,间隔时间均匀,确保周围船舶能准确判断船舶状态。
除了国际统一规定的信号外,不同国家和地区或特定水域可能还有额外的信号要求,在内河或港口水域,船舶抛锚时可能还需悬挂当地规定的信号旗或显示特定的灯光组合;在渔业锚地,渔船抛锚时可能需额外显示渔船信号,船舶在紧急情况下抛锚(如主机故障、遇险等),需按照遇险信号显示规则,显示橙色烟雾信号、火箭 parachute flares 或发出连续短促的号笛声,以区别于正常抛锚信号,船舶驾驶员在进入陌生水域前,应熟悉当地的海事法规和信号要求,确保信号显示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以下是船舶抛锚信号相关FAQs及解答:

Q1: 船舶在锚泊期间是否需要一直显示锚球和环照白灯?
A1: 是的,根据国际规则,船舶在锚泊期间应持续显示锚球(白天)和环照白灯(夜间),直至起锚完毕并恢复正常航行状态,如果船舶在锚泊期间转移锚位或短时间移动,应暂时取消锚球信号,显示航行灯,并在重新锚泊后恢复信号显示,如果船舶在锚泊期间因风流影响发生偏荡,但仍处于锚泊状态,无需取消信号,但需确保信号清晰可见。
Q2: 能见度不良时,锚泊船舶的声响信号应如何操作?
A2: 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,锚泊船舶应立即发出规定的声响信号:每隔不超过1分钟鸣钟约1秒钟,随后加发一响清晰的锣声或号笛声(长度小于100米的船舶可改为急敲钟声),如果船舶在锚泊期间主机处于备车状态,可额外发出一响号笛声,表明主机已准备就绪,声响信号的间隔时间必须严格控制在1分钟内,以确保周围船舶能及时接收信号并采取避让措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