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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舱底水如何合规安全排挡?

什么是舱底水及其危害?

定义: 舱底水是指积聚在船舶货舱、机舱、舱室等船体底部的水,它的来源非常复杂,主要包括:

  • 船体渗漏: 船体结构因腐蚀、碰撞、海浪冲击等原因产生的裂缝和渗水。
  • 设备泄漏: 主机、辅机、管系、阀件、泵等冷却水、燃油、滑油、液压油等的泄漏。
  • 清洁冲洗水: 清洗机舱、甲板、货舱产生的含油污水。
  • 冷凝水: 船上空调、通风系统产生的冷凝水。
  • 雨水、海水: 通过甲板开口或通风筒进入的雨水、海水。

危害: 舱底水,特别是含油舱底水,是船舶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,其危害体现在:

船舶舱底水如何合规安全排挡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• 污染海洋环境: 油类物质会覆盖海面,导致缺氧,杀死海洋生物(如鱼类、海鸟),破坏海洋生态平衡。
  • 损害船舶安全:
    • 自由液面效应: 大量的舱底水会增加船舶的稳性高度,在风浪中可能导致船舶剧烈摇摆甚至倾覆。
    • 腐蚀船体: 含盐分的舱底水会加速船体和设备的腐蚀。
    • 影响设备运行: 如果舱底水过多,可能浸没主机、发电机等重要设备,导致其停机,失去动力和电力。
    • 增加负荷: 不必要的舱底水会增加船舶的载重,影响航行性能。

有效管理和处理舱底水是船舶安全和环保运营的核心环节。


核心法规与公约

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一系列公约来规范舱底水的排放,其中最重要的是 MARPOL 73/78 公约。

MARPOL 附则 I (防止油污规则) 的核心规定:

  1. 原则:禁止将含油舱底水排放入海。 所有船舶必须配备有效的油水分离设备。
  2. 例外情况(排放条件): 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,才允许将含油舱底水排放入海:
    • 船上正在排油监控系统运行。
    • 排油监控系统正在运转,并设有停止装置,该装置在排油含油量超过15ppm时能自动停止排放。
    • 油量瞬间排放率不超过60升/海里。
    • 排入海中的总油量不得超过该船燃油舱总容量的1/15000。
    • 船舶正在航行途中。

特殊区域: 如地中海、波罗的海、黑海、波斯湾等区域,因其生态脆弱,有更严格的排放标准(通常是含油量低于15ppm,且禁止排放)。

船舶舱底水如何合规安全排挡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舱底水处理与排挡系统

为了满足MARPOL公约的要求,船舶配备了完整的舱底水处理系统,该系统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:

舱底水舱:

  • 用于临时储存各处收集来的舱底水,通常分为污油舱舱底水舱,舱底水舱储存未经处理的舱底水,污油舱则储存油水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油渣。

舱底水泵:

  • 用于将舱底水从各舱室抽吸并输送到油水分离器或直接排至舷外(在满足排放条件时),通常配备至少两台互为备用的泵,确保可靠性。

油水分离器:

船舶舱底水如何合规安全排挡?-图3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• 这是系统的核心设备,其作用是将舱底水中的油分和水分离开来。
  • 工作原理: 主要利用重力分离法,由于油的密度比水小,油会上浮到水面,水则下沉到底部,通过多级斜板或聚结元件,可以大大提高分离效率。
  • 性能标准: 根据MARPOL要求,油水分离器必须能处理将含油量1000ppm的舱底水,使其出口的含油量低于15ppm

15ppm报警装置:

  • 这是油水分离器的“大脑”和“守门员”,它是一种在线油分浓度计,持续监测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水的含油量。
  • 工作方式:
    • 当出口水的含油量低于15ppm时,装置会发出绿色信号,允许三通阀将水排至舷外。
    • 当含油量超过15ppm时,装置会立即发出红色警报,并自动切断通往舷外的管路,同时打开通往舱底水舱的阀门,将不合格的水送回舱底水舱重新处理。

标准排放接头:

  • 所有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配备此接头,以便港口接收设施连接,接收船舶的油渣和含油舱底水。

舱底水排挡的标准操作流程

操作前准备:

  1. 检查设备: 确认油水分离器、15ppm报警装置、舱底水泵、相关阀门和管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。
  2. 准备记录: 准备好《油类记录簿》,准备记录所有操作。
  3. 选择排放方式: 决定是排至舷外还是排至岸上接收设施。

操作步骤(排至舷外):

  1. 启动系统: 启动油水分离器,让其预热并稳定运行。
  2. 启动报警装置: 接通15ppm报警装置的电源,进行自检,确保其正常工作。
  3. 开启阀门: 打开通往油水分离器的进口阀,以及出口至舷外的管路阀门。
  4. 启动泵: 启动舱底水泵,缓慢将舱底水舱中的水抽入油水分离器。
  5. 监控: 密切监视15ppm报警装置的显示,观察油水分离器内的油水界面,必要时通过手动或自动排油装置将上层油分排至污油舱
  6. 确认排放: 当报警装置稳定显示绿色信号,且读数远低于15ppm时,确认可以进行排放。
  7. 记录: 在《油类记录簿》中详细记录:日期、时间、操作舱室、排放量、开始和结束的船位、油水分离器运行参数、操作人员等。
  8. 停止操作: 排放完毕后,依次关闭泵、进口阀、出口阀,最后关闭油水分离器和报警装置。

操作步骤(排至岸上接收设施):

  1. 连接软管: 将船上的标准排放接头与码头的接收设施用软管连接牢固。
  2. 确认压力: 确认接收设施侧已准备好,并建立通信。
  3. 启动泵: 启动舱底水泵或专用泵,将舱底水或污油通过软管泵送至岸上设施。
  4. 监控: 监控泵的压力和流量,防止超压。
  5. 记录: 在《油类记录簿》中详细记录接收设施的名称、接收量、时间、船位等,并请接收方在《油类记录簿》上签字确认。
  6. 清洗管路: 排送完毕后,用海水冲洗管路,确保管路内无残留油污。
  7. 断开连接: 在确认管路内压力已释放后,断开软管连接。

应急情况处理

油水分离器故障或15ppm报警装置失灵:

  • 立即停止排放! 不得将任何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舱底水排入海中。
  • 将油水分离器的出口切换至舱底水舱,将不合格的水送回储存。
  • 尝试修复设备,如果无法修复,应将舱底水舱装满,并计划在下一个港口交由岸上接收设施处理。
  • 在《油类记录簿》中详细记录故障情况、采取的措施和原因。

大量舱底水产生(如碰撞、搁浅、管路破裂):

  • 立即启动所有可用舱底水泵,将水抽入舱底水舱,防止水位上涨淹没设备。
  • 查明泄漏源,并采取堵漏、关阀等措施控制泄漏。
  • 评估污染风险,如果可能发生大规模泄漏,应立即向最近的沿海国报告,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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