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吨”在船舶领域通常指总吨位,而不是排水量或载重量,这是一个衡量船舶内部容积的指标,类似于建筑中的“建筑面积”,与船舶的大小、复杂程度和港口费用直接相关,一艘800总吨的船,其满载排水量可能在1000吨到1500吨左右,而600总吨的船则在800吨到1200吨左右。
这个吨位范围的船舶,我们通常称之为小型船舶或沿海/内河船,它们是航运网络中不可或缺的“毛细血管”,虽然不如大型远洋货轮显眼,但数量庞大,用途广泛。

主要类型和用途
800吨到600吨的轮船根据设计用途,可以分为以下几类:
货船
这是最常见的类型,由于尺寸灵活,它们非常适合短途、点对点的运输。
- 多用途货船: 可以装载各种类型的货物,如包装件货、托盘货、钢材、集装箱、甚至一些大型设备,船上有吊杆或克令吊,可以独立完成装卸作业,对港口依赖小。
- 集装箱船: 通常能装载几十到几百个标准集装箱(TEU),它们是区域贸易和支线运输的主力,将小批量货物集中到大的枢纽港,再由远洋巨轮运往全球。
- 散货船: 主要运输无包装的散装货物,如谷物、煤炭、砂石、化肥等,通常设有货舱,通过港口的传送带或抓斗进行装卸。
- 汽车运输船: 专门用于运输商品车,可以是单层的,也可以是双层的,通过船上的斜坡道或升降平台让汽车上下船。
- 冷藏船: 带有制冷设备,用于运输水果、蔬菜、肉类、鱼类等需要温控的易腐货物。
工程船
这类船不用于运输,而是用于水上工程作业。
- 起重船: 船上配有巨大的起重机,用于桥梁建设、平台安装、沉船打捞等重型吊装作业。
- 挖泥船: 用于疏浚航道、港口,或进行吹沙填海工程。
- 打桩船: 专门为海上风电场、码头、桥梁等工程打下大型钢管桩。
特种船舶
- 渡轮: 用于短途运输车辆和乘客,常见于内河、海峡或岛屿之间。
- 拖轮和驳船: 拖轮用于拖带其他船舶或大型水上设施;驳船本身没有动力,需要被拖轮拖带,用于运输大宗货物。
- 渔船: 包括近海捕捞船、加工船等,吨位适合在近海作业。
- 科考船、测量船、海关船: 用于海洋研究、水文测绘、巡逻执法等。
技术特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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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力系统: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主机通常为中速或低速柴油机,功率一般在几百千瓦到两千千瓦之间。
- 由于主要用于沿海或内河,航速要求不高,通常在10-15节(约18-28公里/小时)左右。
- 推进方式多为螺旋桨,部分浅水船可能会使用可调距桨或喷水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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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体结构:
- 船体材料以钢为主,追求轻量化和强度。
- 设计上更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,吃水较浅,以便进入小型港口和内河航道。
- 船员配置较少,现代船舶高度自动化,可能只需要8-12名船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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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造和成本:
- 可以在中小型船厂建造,建造成本相对较低。
- 建造周期短,从合同签订到交付通常在6-12个月。
应用场景和市场
这个吨位的船舶是区域经济和国内贸易的命脉。
- 沿海运输: 在一个国家漫长的海岸线上,它们承担着从北方港口运输煤炭到南方电厂,从南方港口运输粮食到北方城市,以及连接各个沿海工业基地和港口的任务。
- 内河航运: 在长江、珠江、莱茵河等世界主要内河干线上,它们是货运的主力,将上游的货物运到下游的枢纽港口,再转运出海。
- 岛屿和海峡运输: 为沿海岛屿、海峡两岸提供物资运输和人员交通服务。
- 港口支持: 作为港口的“摆渡车”,在码头之间转运货物、设备,进行拖带作业。
与800吨和600吨相关的法规差异
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点,在国际航运法规中,500总吨是一个关键的“门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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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总吨以上:
- 船员需要持有符合《STCW公约》(国际海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)的高级船员证书(如船长、大副、轮机长等)。
- 船舶需要遵守更严格的国际安全管理规则,持有安全管理证书。
- 船舶的结构、设备、消防、救生等要求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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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总吨以下:
- 法规相对宽松一些,对船员证书、船舶设备的要求可能会有所简化。
- 通常被视为“小型船舶”,在某些国家或地区,其运营和管理可能由国内法规管辖,而非完全遵循国际公约。
一艘600总吨的船和一艘800总吨的船,虽然只差200吨,但在法规要求、船员资质和运营成本上可能会有显著差异。 这也是为什么船东在设计时会非常精确地控制船舶的总吨位,有时甚至会为了“卡”在500吨这个门槛以下而进行特殊设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