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电厂船舶处置公告
根据国家关于淘汰落后产能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,为优化资产结构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上海电厂(以下简称“电厂”)拟对所属一批老旧船舶进行公开处置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处置背景与目的 上海电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供应企业,近年来积极响应国家“双碳”战略,逐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,部分传统燃煤机组及配套船舶已达到使用年限或不再适应生产需求,为规范资产管理,防范国有资产流失,电厂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拟处置船舶进行了资产评估,并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处置闲置船舶,本次处置旨在盘活存量资产,所得资金将用于企业绿色能源技术改造及环保设施升级。
拟处置船舶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船舶共8艘,主要包括拖轮、运输船、工程船等类型,具体信息如下:
| 序号 | 船舶名称 | 船舶类型 | 建造年份 | 总吨位 | 主机功率(kW) | 主要用途 | 存放地点 | 状态描述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沪电拖1001 | 拖轮 | 2005年 | 498 | 1200 | 港内作业辅助 | 电厂码头 | 主机需大修,船体结构完好 |
| 2 | 沪电运2003 | 货船 | 2008年 | 1200 | 2000 | 燃煤、物资运输 | 外高桥港务堆场 | 船体轻微锈蚀,机械运行正常 |
| 3 | 沪电工程3002 | 工程船 | 2010年 | 800 | 1500 | 设备安装、维修 | 电厂附属船厂 | 起重部分需检修,甲板完整 |
| 4 | 沪电拖1005 | 拖轮 | 2006年 | 520 | 1300 | 港内作业辅助 | 电厂码头 | 船体防腐层老化,主机尚可使用 |
| 5 | 沪电油运4001 | 油船 | 2009年 | 1500 | 2500 | 燃油运输 | 张华浜码头 | 管路系统需更换,舱体密封良好 |
| 6 | 沪电交通6001 | 交通船 | 2012年 | 300 | 800 | 人员通勤 | 电厂码头 | 座椅需更换,动力系统正常 |
| 7 | 沪电货8001 | 散货船 | 2007年 | 2000 | 3000 | 原料运输 | 宝山码头 | 船体变形,部分舱门损坏 |
| 8 | 沪电应急7001 | 应急船 | 2011年 | 400 | 1000 | 应急救援 | 电厂码头 | 救生设备过期,船体结构完好 |
注:1. 以上船舶产权清晰,无抵押、质押等权利限制;2. 船舶相关证书(船舶所有权证书、船舶检验证书等)齐全,但部分证书需年检更新;3. 买方需自行办理船舶过户、注销等手续,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。
处置方式与要求

- 处置方式:本次处置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,挂牌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,挂牌底价根据评估结果确定,评估报告备查。
- 受让方资格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,具备相应的船舶运营或管理能力,无不良经营记录,自然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及资金来源证明。
- 付款方式:买方应在《产权交易合同》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,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。
- 船舶交付:买方付清全款后15个工作日内,电厂按现状交付船舶,双方签署《船舶交接确认书》。
- 其他要求:买方须承诺在船舶处置过程中遵守国家环保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从事非法活动,船舶拆解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条例》要求,并向海事部门报备。
报名与咨询
- 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XX月XX日17:00止(工作日9:00-11:30,13:30-17:00)。
- 报名地点:上海市XX区XX路XX号上海电厂资产管理部。
- 报名材料: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资金证明材料。
- 咨询电话:021-XXXXXXXX,联系人:王先生、李女士。
- 现场看船:统一看船时间为2025年XX月XX日9:00-11:30,需提前1个工作日报名预约。
特别声明
- 本次处置船舶按现状转让,电厂对船舶的瑕疵不作担保,买方需在报名前实地勘察,确认船舶状况。
- 若挂牌期间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,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。
- 电厂保留本次处置的最终解释权,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置方案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电厂
2025年XX月XX日

相关问答FAQs
Q1:本次处置船舶是否包含船舶证书?年检问题如何处理?
A1:本次处置船舶均包含现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、船舶检验证书等核心文件,但部分船舶的检验证书已临近有效期或需更新,买方受让后需自行负责办理船舶检验、过户等手续,并承担相关费用,电厂将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,但不承担因证书过期或手续不全导致的任何责任。
Q2:若买方购入船舶后需拆解,是否有环保要求?
A2:是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《船舶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》等规定,船舶拆解需选择具备资质的拆船企业,并提前向海事、环保部门报备拆解方案,拆解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油污、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,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区域进行拆解作业,买方需承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否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