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江内河船舶的“吨位”主要分为两大类:
- 总吨位:衡量船舶整体大小和容积的指标,主要用于法律、监管和收费。
- 载重吨:衡量船舶实际载重能力的指标,主要用于商业运营和货运。
下面我们分别进行详细解释。

总吨位
这是在长江航运中最常被提及和使用的“吨位”概念。
定义
总吨位是一个没有单位的无量纲参数,它基于船舶所有围蔽处所(包括货舱、客舱、机舱、压载舱等)的总容积,通过一个复杂的公式计算得出,它代表的是船舶的“体积大小”,而不是重量。
作用与重要性
总吨位是船舶的“身份证号”,决定了船舶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权利义务,其核心作用包括:
- 船舶登记与证书:船舶的《船舶国籍证书》上会明确标注其总吨位,这是船舶合法存在的法律文件。
- 划分船舶等级:根据总吨位大小,船舶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(如一级、二级、三级等),这直接关系到船员的配备标准、船员证书要求等。
- 确定航行权限:这是长江航运中最关键的一点,长江被划分为不同的航区,船舶的总吨位决定了它能否进入某些航区或港口。
- A级航区:长江干线自水富至浏河口段。
- B级航区:长江干线自宜宾至水富段、长江支流等。
- C级航区:长江及其他内河的更小支流。
- 规定:总吨位过大的船舶,即使载重能力没问题,也可能被禁止进入总吨位限制较小的航区,一艘5000总吨的船,就不能进入只允许2000总吨以下船舶航行的港口。
- 计算费用:长江上的许多费用都与总吨位直接挂钩,是航运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- 船舶港务费:按总吨位分档计费。
- 引航费(拖轮费):按总吨位和吃水深度计算。
- 停泊费:通常也按总吨位计算。
- 航行费/过闸费:部分船闸或水域的通行费也与此相关。
长江常见船舶总吨位范围
- 驳船:通常在 100 - 5000 总吨之间,长江上常见的2000吨级、3000吨级驳船,指的就是其总吨位。
- 散货船/多用途船:范围较广,从 1000 - 10000+ 总吨都有,大型江海直达船的总吨位可以非常大。
- 集装箱船:通常在 2000 - 8000 总吨。
- 客船/滚装船:根据载客量和尺度,总吨位差异很大,从几百到上万总吨不等。
载重吨
这个概念更偏向于商业运营,是货主和船东最关心的指标之一。

定义
载重吨是指船舶在满载时,所能装载的货物、燃料、淡水、压载水、船员及行李等所有重量的总和,单位是公吨,它代表的是船舶的“载重能力”。
作用与重要性
- 商业运营:船东根据载重吨来确定单次航次的货运量,并以此计算运费。
- 配载与稳性:船舶的实际装载量不能超过其载重吨,以确保航行安全。
- 港口限制:一些港口或码头会根据其水深和设施,对进入船舶的载重吨(或对应的吃水深度)有限制。
与总吨位的关系
总吨位和载重吨是两个独立但相关的概念,它们之间没有固定的换算公式,但通常存在一个大致的比例关系,这个比例取决于船舶的类型和结构。
- 对于油轮,载重吨通常远大于总吨位(DWT >> GT),因为货舱容积大,但结构相对轻。
- 对于客船,总吨位可能远大于载重吨(GT >> DWT),因为需要大量的空间用于乘客、公共区域和生活设施,而载客量本身重量不重。
- 对于干货船/集装箱船,两者比例相对接近。
举个例子: 一艘长江常见的3000总吨的散货船,其载重吨可能在2000-2500吨左右,这意味着它一次最多能装载2000多吨的货物。
特别注意:船舶“净吨位”
在船舶证书上,你还会看到一个“净吨位”的概念。

- 定义:指船舶可用于载客或载货的容积,是从总吨位中扣除掉船员舱、机舱、驾驶台等非盈利空间后计算得出的。
- 主要用途:在国际海事法规中,净吨位主要用于计算港口使费、灯塔费、运河通行费等,但在国内长江航运的收费体系中,使用更多的是总吨位。
总结与对比
为了更清晰地理解,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来总结:
| 概念 | 总吨位 | 载重吨 |
|---|---|---|
| 衡量对象 | 船舶整体容积大小 | 船舶实际载重能力 |
| 计算基础 | 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总容积 | 满载时的总重量(货物+燃料+等) |
| 单位 | 无量纲(但常称“吨”) | 公吨 |
| 主要用途 | 法律、监管、收费 船舶登记与分级 确定航行权限(航区) 计算港务费、引航费等 |
商业运营、安全 确定货运量和运费 船舶配载与安全稳性计算 |
| 对长江航运的意义 | “通行证”和“缴费依据”,决定了一艘船能去哪里、花多少钱。 | “赚钱能力”,决定了船一次能拉多少货、赚多少钱。 |
当你在谈论长江内河船舶吨位时,首先要明确你指的是总吨位还是载重吨,如果问题是关于“这船能进哪个港口”、“要交多少过闸费”,那几乎肯定指的是总吨位,如果问题是关于“这船一次能拉多少货”,那指的就是载重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