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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拖航作业规定

基本定义与分类

  1. 拖航作业:指一艘船舶(拖轮)通过拖缆、拖索或其他连接装置,牵引、推顶或协助另一艘船舶(被拖船)或移动式海洋平台等物体的航行。
  2. 分类
    • 按作业区域
      • 沿海拖航:在中国领海、内海及毗连区的拖航。
      • 无限航区拖航:在国际公海或不受沿海国管辖海域的拖航。
    • 按拖带方式
      • 吊拖:拖轮在前方,通过拖缆直接牵引被拖船,最常见的方式。
      • 顶推:拖轮在后方或侧方,通过顶推设备协助被拖船。
      • 傍拖:拖轮与被拖船并排或略微靠前,通过缆绳连接,共同航行。
      • 协助拖航:拖轮在旁协助被拖船转向、制动或提供动力,但被拖船仍有一定自航能力。

核心规定与要求

船舶与设备要求

  • 拖轮
    • 必须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、国籍证书等法定证书。
    • 具有足够的马力、稳性和操纵性能,以应对预定航线的海况、气象条件和被拖船的阻力。
    • 拖轮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。
  • 被拖船/物体
    • 必须具备足够的稳性,在拖航状态下不会发生危险倾斜或倾覆。
    • 对于非自航船或平台,必须经过严格的结构强度计算,确保能承受拖航力。
    • 船上设备(如舵、锚、系泊设备)应处于良好状态,以备应急使用。
  • 拖带设备
    • 拖缆/拖索:必须具有足够的破断强度,通常要求其安全系数大于2(即破断强度至少为预计最大拖力的2倍)。
    • 连接卸扣:所有连接卸扣、眼板等必须经过船级社认证,并有明确的负荷标识。
    • 拖缆长度:应根据海况、船队宽度和拖航速度确定,通常为海况的6-10倍,以确保缓冲和安全。
    • 释放装置:必须配备能在紧急情况下(如拖缆受力过大)迅速释放拖缆的装置,并确保其操作可靠。

人员资质与职责

  • 拖轮船长:是整个拖航作业的总指挥,对拖航安全负全责,必须具备丰富的拖航经验和相关证书。
  • 被拖船船长/负责人:负责本船的航行安全、稳性和应急准备,并与拖轮船长保持密切沟通。
  • 作业前会议:在拖航开始前,拖轮和被拖船的船长及主要船员必须召开会议,明确:
    • 拖航计划(航线、速度、海况预期)。
    • 通信方式和频率(VHF频道、手语、信号灯等)。
    • 各岗位职责和应急程序(如断缆、进水、火灾、人员落水等)。
    • 碰撞和搁浅的应急措施。

作业前准备与检查

  • 制定拖航计划
    • 航线规划:应避开拥挤水域、浅滩、礁石、渔区和恶劣天气影响区域,选择备选锚地和避风港。
    • 气象预报:必须获取可靠的、覆盖整个航期的气象和海浪预报,拖航作业通常有风浪、浪高和能见度的具体限制(风力不大于蒲氏6级,浪高不大于2-3米)。
    • 风险评估:全面评估拖航过程中的各种风险。
  • 船舶检查
    • 拖轮:检查主机、舵机、锚机、通讯导航设备、消防救生设备等是否正常。
    • 被拖船:检查水密门窗、人孔盖是否关闭;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已固定;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。
  • 拖带系统布置
    • 拖缆必须在导缆滚筒或导缆钳上正确放置,防止磨损和跳出现象。
    • 拖缆上应每隔一段距离系上“浮力物”(如浮筒),防止拖缆沉入水中缠绕螺旋桨。
    • 连接卸扣必须用销钉或开口销锁紧,并涂抹牛油等润滑剂,便于紧急时解脱。

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定

  • 启航与离泊
    • 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拖轮协助,确保安全离泊。
    • 操作应缓慢、平稳,避免产生过大张力损伤船舶或设备。
  • 航行途中
    • 保持通信:拖轮和被拖船必须保持24小时不间断的VHF无线电通信,定时报告船位、航速、航向和周围情况。
    • 加强瞭望:双方均需安排专人进行瞭望,注意来往船只、漂浮物和渔网。
    • 控制速度:根据海况和拖缆张力,适时调整航速,严禁“硬顶”,即拖缆绷得过直。
    • 定期检查:船员应定时巡视甲板,检查拖缆、连接装置和导缆设备的状态,有无异常磨损、发热或振动。
    • 应对横浪:应尽量避免被拖船受到大角度的横浪冲击,这极易导致船体倾斜过大而发生危险。
  • 应急情况处置
    • 拖缆断裂:立即报告对方,采取紧急停车、转向等措施,防止两船发生碰撞,按照预定程序回收或处理断裂的拖缆。
    • 船舶进水/失火:立即启动本船的应急程序,并向对方求援,拖轮应视情况提供协助。
    • 恶劣天气:如遇突发的恶劣天气,应立即寻找安全水域避风,必要时可采取“抛锚漂航”等应急措施。

作业结束与解缆

  • 抵达与靠泊
    • 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拖轮协助,确保安全靠泊。
    • 操作应缓慢、平稳,防止船体与码头或泊位发生碰撞。
  • 解缆
    • 解缆前,双方船长确认所有准备工作就绪。
    • 按照预定顺序,安全地解除所有连接。
    • 解缆后,双方船员应立即检查甲板和舷外,确保无人员、物品落水。

法律法规与证书

  1. 《海上拖航合同》:拖航双方必须签订正式的拖航合同,明确权利、义务、费用、责任划分和争议解决方式。
  2. 适拖证书
    • 根据中国海事局规定,从事沿海拖航的船舶,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《海上拖航适拖证书》
    • 该证书是对船舶技术状况、稳性、强度和拖带设备进行审核后签发的,是船舶能否进行拖航作业的法律凭证。
    • 对于无限航区拖航,通常需要船级社(如CCS, ABS, DNV等)签发的相应证书。

船舶拖航作业规定是一个系统性的安全管理体系,其核心可以概括为:

  • 计划先行:周密的计划和风险评估是成功的基础。
  • 设备为本:合格的船舶、设备和连接装置是安全的保障。
  • 人员关键:经验丰富的船员和清晰的职责分工是执行的核心。
  • 沟通为魂:拖轮与被拖船之间无障碍的沟通是协同作业的生命线。
  • 应急兜底: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应对突发状况的最后防线。

任何一项的疏忽都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是确保拖航作业万无一失的根本原则。

船舶拖航作业规定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船舶拖航作业规定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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