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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洋造船破产,扬州造船业如何突围?

案例背景:曾经的“明星企业”

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,位于江苏省扬州市,是一家集船舶设计、建造、修理、改装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民营船舶制造企业。

  • 辉煌时期
    • 规模巨大:公司注册资本高达3亿元人民币,拥有长江岸线近3公里,规划建设了多个大型船坞和码头,年造船能力可达百万载重吨,是当时国内领先的民营造船企业之一。
    • 技术先进:专注于建造大型散货船、集装箱船、油轮等高技术、高附加值船舶,产品主要出口欧洲、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。
    • 行业标杆: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的几年,中国造船业一片繁荣,大洋造船凭借其规模和定位,被视为扬州乃至江苏省船舶工业的“明星企业”和“领头羊”。

破产原因:多重因素叠加的“完美风暴”

大洋造船的破产并非一朝一夕,而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,是整个中国造船业危机的一个缩影。

大洋造船破产,扬州造船业如何突围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外部环境剧变:全球航运业的“寒冬”

  •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:这是最直接、最致命的打击,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贸易量锐减,航运市场运力过剩,新船订单量断崖式下跌,大洋造船手中大量的新船订单被取消或延期,现金流来源被切断。
  • 运价暴跌: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(BDI)从2008年5月超过11000点的高位,暴跌至2008年12月不足700点,航运公司陷入巨额亏损,无力也无心订购新船。
  • 产能严重过剩:在全球和中国造船业最繁荣的时期,大量资本涌入,导致全球造船产能严重过剩,危机到来时,船厂之间为了争夺有限的订单,展开了惨烈的价格战,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。

内部管理问题:高速扩张下的“消化不良”

  • 过度负债扩张:在大洋造船最辉煌的时候,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,建设大型船坞和生产线,这些投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,导致企业负债率极高,当外部订单消失时,高昂的财务利息和折旧费用迅速将企业拖入亏损的泥潭。
  • 融资渠道单一:作为民营企业,其融资高度依赖银行信贷,在金融环境收紧和自身经营恶化的双重压力下,银行纷纷抽贷、惜贷,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,陷入“借新还旧”的恶性循环。
  • 风险意识不足:管理层对全球航运周期的风险认识不足,在行业高点时过度乐观,进行了激进的产能扩张和财务杠杆操作,缺乏应对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准备和预案。

破产过程:从“破产清算”到“破产重整”的关键转折

面对巨额债务和无法经营的困境,大洋造船走到了尽头。

  • 申请破产:2025年,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,无力清偿到期债务,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。
  • 法院受理:法院经审查后,依法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。

关键的转折点:破产重整

如果仅仅进行破产清算,大洋造船这家拥有巨额固定资产和先进设备的企业,其价值将被极大贬损,数千名员工将失业,上下游产业链也会受到巨大冲击,在此背景下,法院和管理人意识到“清算”并非最佳选择。

  • 重整的价值

    1. 核心资产优质:大洋造船的船坞、码头、地理位置等核心物理资产仍然非常优质,具有很高的重整价值。
    2. 技术和管理团队尚在:虽然经营困难,但公司的技术积累和部分管理经验仍然可以保留。
    3. 社会影响巨大:作为当地的重点企业,其破产关系到数千名员工的就业和地方经济的稳定。
  • 引入重整投资人: 管理人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重整投资人。扬州中航工业兰宇船舶有限公司(简称“中航兰宇”)脱颖而出,成为重整投资人。

    大洋造船破产,扬州造船业如何突围?-图2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  • 中航兰宇的优势
      • 央企背景: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,资金实力雄厚,融资能力强。
      • 产业协同:本身也从事船舶业务,拥有技术、市场和客户资源,能够与大洋造船形成协同效应。
      • 重整决心:有明确的战略规划,希望借此机会扩大自身在造船领域的版图。
  • 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

    1. 剥离不良资产:将公司的非核心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剥离处置。
    2. 债务重组:通过“债转股”、削减本金、延期偿还等方式,大幅降低公司的债务负担,优化资本结构。
    3. 注入新资本:中航兰宇作为战略投资者,向重整后的公司注入新的资金,用于恢复生产和技术改造。
    4. 保留核心团队:对原有员工进行甄别和安置,保留技术骨干,同时注入新的管理理念。

破产结果:涅槃重生与后续发展

  • 重整成功:在法院的监督和管理人的主持下,大洋造船的重整计划顺利执行,公司完成了债务重组和资本注入,获得了新生。
  • 更名与重生:重整后,公司更名为扬州中航船舶有限公司(或类似名称),正式成为中航工业旗下的一员。
  • 业务转型:新公司依托中航工业的背景和资源,在巩固原有散货船市场的同时,积极向高技术、高附加值的特种船舶(如工程船、海洋工程辅助船)领域转型,以避开低端市场的激烈竞争。
  • 恢复生产:公司逐步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,订单量稳步回升,重新成为扬州地区重要的造船企业,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,稳定了地方经济。

案例启示

扬州大洋造船的破产重整案例,为中国乃至全球的企业破产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:

  1. 市场周期是“试金石”:企业必须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有清醒的认识,不能盲目乐观,应保持适度的负债和稳健的经营策略。
  2. 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:对于有核心资产、有挽救希望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大型企业,破产重整是保护企业价值、维护社会稳定、实现多方共赢的更优选择,它不仅仅是“甩掉债务”,更是“保壳重生”。
  3. 战略投资人是“救世主”:在重整过程中,引入有实力、有产业背景的战略投资人至关重要,他们不仅能带来资金,更能带来技术、市场和新的管理能力,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命运。
  4. 政府与司法的协同作用:法院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“守夜人”和“裁判员”的角色,政府则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维稳保障,二者的有效协同是重整成功的重要外部条件。
  5. “中国式”重整模式的特点:与西方国家的破产重整相比,中国的重整模式更强调政府引导、司法主导、市场运作相结合,更注重保护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,体现了较强的社会价值导向。

扬州大洋造船从一家明星企业走向破产,又通过破产重整涅槃重生,完整地演绎了市场经济的残酷与机遇,也为中国企业在危机应对和转型升级方面提供了一个深刻的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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